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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汉县委书记 |
冯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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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来信:1 件 |
本周办结:4 件 |
本月办结:45 件 |
本季度办结:168 件 |
来信总数:11403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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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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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别 |
咨询 |
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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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0-07-10 22:00:35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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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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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摆地摊 |
信件内容 |
请问一下书记!摆地摊申请能过吗?申请过后可以流动摆摊吗?谢谢! |
信箱办回复 |
请县综合执法局回复。
书记信箱办 2020-07-13 10:30:52 |
县综合执法局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宣汉县城区流动(又称地摊)摊位规划与管理方案已形成,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县城流动摊位经营地点规划 1.车载销售水果地点:王家坝农贸市场正大门(8个车位),金川路农贸市场行车道(10个车位)。固定售卖水果地点:皇庙街18个摊位。 2.卤制品摊点:神庙街、老糖果厂、西门转盘。夜间特色食品摊点:南街(板桥街)、洲河大桥(新市街)、下巴人大道(渝虹花园段),限时19:00—24:00。规划:农博园预计10月开市。 3.日用品摊点:三星花园(琦云路)限时8:00—18:00。 二、流动摊位审批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工商执照,如经营食品要携带从业健康证明到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管中心备案。 2.案管中心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经营特色卤制食品要自行做统一封闭货柜。 3.从业者实行黄、红、黑责任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发现未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履行法定义务,第一次发黄牌(自行整改)、第二次发红牌(立案查处)、第三次发黑牌(取消摊点资格)。 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7月21日与您进行政策宣传与解释,您表示非常满意。如仍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致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260599)。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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